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通知》(新科资字﹝2022﹞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科技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新科资字〔2020〕5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2年度第二批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一、招聘范围
科研助理岗位面向本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科研项目、科研团队设立的科研助理,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1.岗位职责。负责所在学院、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科研辅助及其他相关业务。
2.薪酬待遇。科研助理岗位基本工资为1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科研项目设置的岗位,岗位基本工资和社保单位承担部分等费用均由项目经费承担。
3.学校为科研助理协调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住宿、图书借阅等。
六、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1.招聘流程。由各学院统筹各科研项目、科研团队自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上岗时间一般为新学期开学,届时签订合同并正式上岗,如有特殊情况由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各学院留存招聘各环节材料,向科研处提交拟聘用报告。应聘者可详询各科研项目、科研团队联系人。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等投递至对应联系人邮箱。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七、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科研处联系方式:冯老师 4112172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
2.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
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xlsx
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