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者:王庆玲发布时间:2018-06-20浏览次数:208

为确保所有进入实验室的老师、研究生和本科生试验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下列安全细则,请进入开放实验室试验的有关指导教师予以监督执行。
1.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仪器管理制度、开放管理办法、安全制度和卫生制度等。
2.严禁擅自带领外面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试验。
3.进入实验室开始实验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如仪器损坏未在开始前报告,后面如发现损坏,则需付赔偿责任。
4.实验室各类工具的借用登记及耗材的领用登记由专人负责,工具用后及时归还,工具损坏需及时告知并归还损坏后的工具,正常损坏无需赔偿。但如在借用到期日,不及时归还,则按原购买价或新购价赔偿。
5.所有人员每次操作设备前都要认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尤其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经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严禁在不熟练的情况下操作仪器设备,实验室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对正在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程度。如仪器操作不熟练,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请设备负责人进行设备操作指导。使用中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需按一般违规进行赔偿。
7.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未及时报告,但由接下来使用人员发现者,作为违规处理。
8.实验室负责编制基本考核内容和资料。实验室根据人员情况安排培训。需进入实验室人,在实验室借阅相关考核资料,考完后归还。
9.所有实验人员不得在除办公室外的其他实验房间进行与实验无关的行为或活动。
10.开放实验过程中,如损坏仪器设备,按《仪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学生和指导教师承担的赔偿比例由指导教师自行确定。